各单位: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》(陕教技办〔2020〕7号)文件精神和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
(一)资助重点
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以培养青年教师,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,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,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,促进高校内涵发展,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。重点支持:
1. 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;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,着力解决区域性、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。
2. 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,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教育等发展规律,推进理论创新,支撑科学决策,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。
3. 高校与科研院所、企业合作,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、产品更新换代、新产品开发、产品生产工艺改进,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。
( 二)项目类别
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:
1. 一般专项项目: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。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。
2.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: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、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,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。
3. 重点项目: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,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。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、重点实验室项目、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。
4.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: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。
二、申报程序
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“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”(登录地址:http://kygl.sneducloud.com/)(登录账号和密码由科研处根据申报教师名单生成),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。
( 一) 一般专项项目:实行“个人申请、学院推荐、学术委员会评审、省厅备案立项”的原则。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教学单位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。
( 二)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:由个人申请,学院择优推荐,校学术委员会评审,通过网上申报后,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、现场考察、确定立项计划。
( 三) 重点项目: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,或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60%的学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。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。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,学院择优推荐,学校评审后,列出推荐顺序报教育厅。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审定,确定立项计划。
(四)青年创新团队项目: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—2个项目,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,学院推荐,学校评审后提交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。
三、资助条件和要求
( 一) 申请项目须符合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核心期刊。
( 二)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,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:
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;重点研究项目、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。
( 三)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,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。
( 四) 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(或终止)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。
( 五)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,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。
( 六) 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立项资格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
( 一)网络申报时间。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1年1月4日18:00;—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21年1月6曰18:00。
(二)纸质申请书。
所有项目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,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,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。
(三)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月11曰送至科研处;一般专项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月13曰送至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。联系人及电话:李海鸽61819549。
申报的老师请申请加入QQ群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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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处
2020年12月12日